(1)以“增”、“减”为记账符号,所有账户都分为增减两方,将会计科目固定分为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大类。无论是资金占用,或者资金来源,只要是数额增加,就记入有关账户的增方,减少就记入有关账户的减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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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 最后更新:2025-06-08 13:24:15 浏览次数:418 返回列表
(1)以“增”、“减”为记账符号,所有账户都分为增减两方,将会计科目固定分为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大类。无论是资金占用,或者资金来源,只要是数额增加,就记入有关账户的增方,减少就记入有关账户的减方。 相关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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